關稅計征的標準:
進出口貨物的品種非常繁雜,有的體積小但價值高;有的屬同一種商品,由于技術標準或者規格不同,價格相差懸殊;有的按重量計價銷售,有的按件計價出售。海關征稅也有各種不同的計算方法。
一、常見的關稅計征方法
1、從價稅(Ad valorem duty)
從價稅是按照貨物的完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,規定不同貨物的不同征稅百分比,單位貨物應征稅款為貨物價格和稅率的乘積。
單位貨物應征稅款=貨物單價(海關完稅價格)×關稅稅率
貨物應征總稅款=貨物總值(海關完稅價格)×關稅稅率
這種關稅計征方法是世界各國海關應用最多的,我國也實行從價稅的關稅計征方法。
2、從量稅(Specific duty)
從量稅是按照貨物的數量、體積、重量等計量單位為計稅基準的計征關稅方式。其特點是每種進口貨物的單位應征稅額固定。計算簡便,不受價格變化的影響。
3、復合稅(Compound duty)
采用一種以上關稅計征方式得出的關稅。例如,對某種貨物同時征收從價稅和從量稅,或者對低于某一價格進口的貨物征收從量稅,高于此價格的征收從價稅和從量稅。
4、選擇稅(Selective duty)
選擇稅和復合稅類似,當某種貨物可以執行從價稅和復合稅時,選擇其中較高的稅率作為計稅稅率。
5、滑準稅(Sliding duty)
進口貨物價格高時按較低稅率征稅;價格低時按較高稅率征稅。
6、差額稅(Price differential duty)
7、季節稅(Seasonal duty)